我和人說好話(按:就是好言拜託別人的意思)
給我換上一雙男人的球鞋,
鞋帶只能綁上前四個洞(按:腳腫大的非常厲害)

我不認路,
一跛一跛的跟著人家後面走,
身上沒有一毛錢,
過著乞討的生活,
向老百姓要飯。

有的百姓很好,
叫我們進屋吃,
吳連長不好意思進去吃,(按:大家都幾天沒洗澡、很髒)
我和吳太太在屋吃完,
各留半碗飯給他吃。

又走到共產黨管區,
讓我住馬厩裡,
發豆餅給我們吃,(按:豆餅是家畜飼料)
不當人看待我們。

有個兒童團,
一切都要聽他們的,
一定要路條才能放行。
吳連長找他部下假扮我的丈夫,
因為要夫妻才好增辦一張路條給我,
才能放行。

我和那位假丈夫去領路條,
有個共軍罵我:他媽的,東北人都去死啦,你嫁這個老頭子!
我也不敢回一句話,
只好聽這位共產黨罵。

前面是百戴河大橋(按:應是現在的“北戴河”),
被共產黨炸斷啦,
臨時假設一座只能單人通行的便橋。
橋下水和冰塊流得很快,
使我頭暈差點掉下去,
我只能爬著走。
那個假丈夫不等我,
把路條拿走先行過橋。

前面有兩個共產黨拿著槍檢查路條,
我被拋下沒有路條無法通行,
不知怎麼辦,心裡很急。
我趁兩個共軍沒注意,(按:作者口述:當時要過河的人很多,場面很亂,兩個共軍忙不過來)
我就偷偷溜過去。

走了一段路,
又有火車,開往天津的車。
剛好碰見假丈夫在那裡等車,
我大罵他:壞良心,你還想回湖南嗎?害我差點過不了卡哨,你不得好死!
我打他一個嘴巴,(按:打巴掌的意思)
又把我手打腫啦.(按:這是腳還是腫的)

這是火車來啦,
大家忙著搶上車...

(第10回 完)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e媽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